關于白云區(qū)
積分入學,很多小伙伴都有疑問,今天德誠人事服務中心整理了一下大家的問題,做了一份指南給大家,有需要的小伙伴往下看哦。
廣州市白云區(qū)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辦指南
一、政策公布網(wǎng)址
白云區(qū)人民政府官網(wǎng)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及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2.申請人在廣州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且在我市辦理并持有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xù)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時間參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實施方案》執(zhí)行。
3.申請人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在白云區(qū)合法穩(wěn)定居?。辉诎自茀^(qū)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通過白云區(qū)轄內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
同時符合以上3個條件且已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ǘ┥暾埛e分制入學隨遷子女條件
申請積分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沒有入學記錄的適齡兒童。
申請積分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
三、申請流程
1.申請人按照《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廣州市白云區(qū)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2020年白云區(qū)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核定積分的公告》進行積分核定。
符合白云區(qū)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于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積分制入學--入學須知確定--白云區(qū)”進入廣州白云區(qū)積分制入學網(wǎng)上辦理中心填報積分入學申請信息。
2.區(qū)相關職能部門根據(jù)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相關條件進行審核。
3.積分結果公示
4.確定符合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名單
5.填報志愿
6.學位安排
四、常見問題解答
01
問:來穗人員夫妻雙方可以同時參加積分制入學申請嗎?
答:來穗人員夫妻雙方都可以申請積分,但只可選擇其中一方的積分為小孩申請入學。
02
問:來穗人員夫妻雙方可以同時參加積分制入學申請嗎?
答: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在白云區(qū)連續(xù)居住并連續(xù)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5年;
2.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各項條件計算截止時間為入學當年8月31日。
03
問:申請人如何填報志愿?
答:申請人于規(guī)定時間內為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通過白云區(qū)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tǒng)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以居住地(街、鎮(zhèn))為原則,選報居住地所屬片區(qū)轄內公辦學?;蛘a貼民辦學校志愿。
申請人不得為隨遷子女同時在各片區(qū)重復填報志愿;
申請人填報志愿時,要按規(guī)定時間在白云區(qū)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tǒng)予以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確認,系統(tǒng)將在填報申請截止時自動確認;
申請人未按要求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04
問: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如何安排學位?
答:對于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隨遷子女,以各片區(qū)為單位安排學位,按照“積分優(yōu)先、結合志愿、統(tǒng)籌安排”原則,通過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分配學位。雙胞胎及多胞胎原則上安排在同一間學校。
同一片區(qū)列入積分制入學隨遷子女名單的適齡兒童少年中,列入第一批獲得學位分配資格人員優(yōu)先分配學位。
同一片區(qū)積分排序分配學位過程中,若同一批次同一志愿學校出現(xiàn)隨遷子女積分總分相同的情況,按以下順序從高到低進行積分排序分配學位:一是在廣州市《廣東省居住證》辦理年限得分;二是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得分;三是文化程度得分;四是隨遷子女出生日期先后。
05
問: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隨遷子女在白云區(qū)積分入學管理服務系統(tǒng)中選擇“服從”或“不服從”學位安排有什么區(qū)別?
答:對于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隨遷子女,填報志愿時,若選擇服從學位安排,且填報的所有志愿學校未能錄取,由各學片統(tǒng)籌安排學位;選擇不服從學位安排,且填報的所有志愿學校未能錄取的,各學片不再為其統(tǒng)籌安排學位。
06
問: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入讀公辦學?;蛘a貼民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以放棄學位嗎?
答: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入讀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民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逾期不辦理或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該隨遷子女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積分自動失效。
07
問:不參加積分申請、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或因條件限制未達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如何入學?
答:不參加積分申請、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或因條件限制未達積分制入學資格的來穗人員,可為隨遷子女選擇到合法開辦的民辦學校報名入學。有意愿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入民辦小學、民辦初中網(wǎng)上報名。
08
問: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并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公辦學校或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的收費問題?
答:1.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并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各學校不得收取物價部門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并入讀有招收積分制學生計劃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按小學2500元/生/學期、初中3000元/生/學期予以相應標準的補助。
09
問:通過積分制入學獲得學位的隨遷子女,就讀期間發(fā)生轉學還能繼續(xù)享受積分制入學資格嗎?
答: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學位的隨遷子女,在其小學或初中階段就讀期間,如發(fā)生轉學或者入戶廣州將不再享受積分制入學補助。小學升初中需重新申請初中階段學位的積分制入學。
10
問: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在第一、第二批,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報志愿的隨遷子女,是否能參加補錄?
答: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列入積分制入學名單但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報志愿的隨遷子女,可根據(jù)公辦學?;蛘a貼的民辦學校的學位剩余情況,決定是否參加剩余的公辦學?;蛘a貼的民辦學校學位補錄統(tǒng)籌分配。補錄允許入學申請人重新填報志愿,以積分由高至低排序為依據(jù)分配學位。
五、咨詢電話
各受理點咨詢電話
各教育指導中心電話
六、工作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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