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朋友都說
入戶廣州太麻煩了,還是有個廣州配偶方便些,符合條件也能投靠入戶廣州。下面和德誠來看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吧。
配偶有本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員,準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本市:
1.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
2.夫妻同時符合男方滿60周歲、女方55周歲登記結婚的;
3.夫妻一方為博士(或博士后或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和被投靠人);
2.居民戶口簿(申請人和被投靠人);
3.結婚證(申請人或被投靠人,證件為國外簽發(fā)的,還須審核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件及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4.不動產權證書或宅基地證(僅限入家庭戶的才需審核入戶地的房產證件;而屬入單位、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的,則審核管理部門出具的入戶同意書;入公共集體戶的無需提供)。
此外,1.屬申辦條件第3項的,還需審核申請人或被投靠人的博士畢業(yè)證及博士學歷認證材料,或博士學位證書及學位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線打印的查詢結果或其網上申請出具的認證報告);或博士后相關認證材料;或《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書》;或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書面材料。
2.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審核子女的①出生證、②居民戶口簿、③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免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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