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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入戶政策,最近廣州發(fā)布了新政策,政策表示新生兒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可以在集體戶口內(nèi)申報出生登記,想要入戶廣州的小伙伴們可要仔細看!
近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集體戶口管理規(guī)定》(下稱《管理規(guī)定》),提出高校中職等非廣州戶籍學生、符合入戶條件無合法住宅等人員,可申請遷入廣州集體戶口。新生兒登記時,若父母一方是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是外市戶口,或者雙方均為集體戶口的,新生兒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可以在集體戶口內(nèi)申報出生登記。
《廣州市集體戶口管理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幾類人員可以遷入廣州集體戶口
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院校)根據(jù)國家招生計劃招收錄取的全日制普通學歷教育的非廣州戶籍學生,可以申請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口;
2、已由設立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的國家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錄用或者聘用,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口;
3、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簽訂人事代理、戶口代理合同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
4、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或者有廣州市戶口,但無合法住宅類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親屬,且屬于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和政策性入戶及其他入戶的人員,可以申請遷入相應的政府公共集體戶口。
此外,在本市親戚朋友家庭居民戶口搭戶的人員,可以依條件申請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口、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政府公共集體戶口。家庭居民戶口的戶主以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搭戶人員應當一并遷出。
此外,許多父母關心的新生兒入戶問題也有最新規(guī)定:
新生兒可隨父母在集體戶口內(nèi)出生登記
《管理規(guī)定》明確,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均屬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新生兒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一方戶口屬學校學生集體戶口,另一方為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新生兒隨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的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父母一方戶口屬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居民家庭戶口的,新生兒隨本市居民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一方是本市的集體戶口,另一方是外市戶口,或者雙方均為集體戶口的,新生兒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可以在集體戶口內(nèi)申報出生登記。
此外,集體戶口人員死亡1個月以內(nèi),應當由其親屬或者集體戶口專職管理人員及時向區(qū)公安機關申報戶口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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